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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皮夾裡的信1985年,讀者文摘刊登了這篇文章。在2012年十一月份的文摘裡,讀者文摘打破原則又把它重登。特轉載於此,與諸位分享!皮夾裡的信一個天氣凜冽的冬日,我走路回家之際,在街上絆到了一個某人掉在街上的皮夾。我撿起皮夾,翻看內部,想找尋失主的資料,然後打電話通知他。但皮夾裡只有三塊錢和一封被折著,看起來好像已經放在皮夾裡很多年的信。信封已經磨破了,唯一看得清楚的是寄信人的地址。我把信打開,希望能找出一點兒線索。我找到了寄件日期,這一封信竟然是一九二四年寫的,這是一封將近六十年前寫的信。信上的字跡很漂亮、很女性化。信紙是淡藍色的,左上角印有一朵小花。那是一封情人間的道別信,收信人名叫麥可,寄信人署名漢娜。漢娜說說要和麥可分手,只因為母命難違。即使如此,漢娜信上說自己還是會永遠愛著麥可。那是一封很美的信,但除了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叫麥可之外,根本找不到其他訊息。如果我打電話到查號台詢問,應該可以找出信封上地址的電話號碼。我打電話到查號台說:「是這樣的我撿到了一個皮夾,我試著找出失主,但皮夾裡面夾著一封信。請問你有沒有辦法依著信封上的地址查到電話號碼?」查號台的服務人員說必須問一下主管才知道。那位主管猶豫了一下才說:「是有一個電話號碼列在這個地址下面,但我不能把號碼給你。」她說基於禮貌,她會打電話到這個號碼,然後轉述我講的話,讓接電話的人決定是否要和我通話。我等了幾分鐘,然後那名主管回到了線上。「有人願意跟你通話。」我問跟我通話的女人認不認識誰叫漢娜。跟我說話的人嘆了口氣說:「這間房子前任的屋主有個女兒名叫漢娜。但他們三十年前就搬走了!」「你知道那家人現在可能搬到哪兒去了嗎?」「我記得幾年前,聽說漢娜要送母親到養老院去。」電話另一端的女人說。「如果你和養老院聯繫的話,可能就會找到那個女兒了。」女人給了我養老院的電話,我打了電話過去。接電話的女人告訴我此人已在數年前過世了,但養老院卻還有這個女兒住處的電話。我謝過養老院的人,然後撥了她給我的號碼。接電話的女人告訴我,漢娜現在也住在養老院裡。「這整件事真是荒謬,」我這樣想著,「為什麼我要費這麼大的勁去找一個皮夾的主人?」 雖然如此,我還是打電話到那家養老院,因為據說漢娜就住在那兒。接電話的男子告訴我:「是的,漢娜是住在這兒沒錯。」即使當時已經晚上十點鐘了,我還是問能不能立刻過去看她。男子吞吞吐吐的說:「如果你想的話,你可以碰碰運氣。她可能還在娛樂室裡看電視。」我向他道謝後,立刻開車去養老院。夜間護士和警衛在門口和我打招呼。然後我們一起登上那座巨大建築物的三樓。在娛樂室裡,護士介紹漢娜給我認識。她是一個個性甜美、滿頭銀髮的老太太。臉上帶著笑容,眼睛明亮有神。我告訴她我撿到了一個皮夾,然後把信拿給她。她看到左上角印著小花的淡藍色信紙時,深深的吸了口氣,然後說:「年輕人,這封信是我和麥可最後的聯繫。」她將頭轉開了一會兒,深思後輕聲的說:「我非常愛他,當時才十六歲,母親認為我太年輕了,因此禁止我們交往。他真是英俊,看起來就像演員史恩康那萊。」她又說:「他全名叫麥可.高斯汀。如果你見到了他的話,請告訴他我常想起他。」她遲疑了一下,幾乎咬著嘴唇又說:「告訴他我還愛著他。」她眼中含淚的笑著說:「我從沒結過婚,因為我覺得沒有人比得上麥可。」我謝謝她與我談話並向她告辭。我搭電梯回到一樓。站在門邊的時候,警衛問我:「那個老太太有幫上你的忙嗎?」我說她給了我一個線索。「至少我現在知道了失主的姓氏。不過我想我會先暫停一陣子。我花了幾乎一整天的時間找尋這個皮夾的主人。」我拿出皮夾,那只是個有紅色襯裡的普通咖啡色皮夾。警衛看到皮夾後說:「喂,等一下!那是高斯汀先生的皮夾,我一眼就認出來裡面的紅襯裡。他總是不停的丟掉這個皮夾。我至少在走道上幫他把皮夾撿回來過三次。」我問:「誰是高斯汀先生?」這時我的手開始棧抖了起來。「他是住在八樓的一個老先生。那絕對是麥可?高斯汀的皮夾。他一定是散步時不小心丟掉的。」我向警衛道謝後,急速奔向護士站。我將警衛的話對護士至轉述,然後和她一同搭電梯上八樓。我不停的祈禱,希望高斯汀先生尚未就寢。到了八樓,護士說:「我想他還在娛樂室裡。他喜歡在晚上看書。他是個討人喜歡的老人家。」我們走到唯一還有燈光的房間,房裡有個男人正在看書。護士走向他,問他是否掉了皮夾。 高斯汀先生驚訝的抬起頭,用手摸摸褲子後面的口袋,然後說:「真的不見了。」「這個好心的先生撿到了一個皮夾,懷疑可能是你掉的。」我把皮夾拿給高斯汀先生。他看到皮夾時,臉上帶著微笑,明顯的鬆了一口氣,他說:「是,是我的皮夾!一定是今天下午掉的,我一定要犒賞你。」「不,不用了。謝謝你!」我說:「但我必須告訴你一件事。因為我想試著找出失主,所以讀了信。」他臉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你讀過信了?」「我不僅讀了信,還知道漢娜現在人在哪裡。」他的臉色突然轉白。「漢娜?你真的知道她在哪裡?她好嗎?她還是像以前一樣漂亮嗎?求你趕快告訴我。」他哀求道。「她過得不錯,還像你剛認識她的時候一樣漂亮。」我輕聲道。老先生帶著期盼的微笑問道:「你能不能告訴我她在哪兒?我想要明天打電話給她。」他握住自己的手說:「先生,你知道嗎?我是多麼的愛著這個女孩,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的生命等於結束了。我一直沒結婚,我想我永遠都愛著她。」我說:「麥可,跟我來。」 我們搭乘電梯下到三樓。通往娛樂室的走道一片黑暗,只有 一兩 盞小燈還亮著。漢娜獨自坐在娛樂室裡看電視。護士走向漢娜。「漢娜,」護士輕聲地喊,然後指指在我身旁的麥可,「你認識這個人嗎?」漢娜推推眼鏡,看了一陣子,一句話也沒說。麥可幾乎自言自語的說:「漢娜,我是麥可。你還記得我嗎?」漢娜喘著氣說:「麥可!我不相信!麥可!真的是你!我的麥可!」麥可緩緩的走向漢娜,然後兩人相互擁抱。護士和我流著淚相偕離開。我說:「看啊!看神是怎樣安排的!如果注定怎樣,便一定會怎樣。」大概三周後,養老院的人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你這個星期天有空到這兒出席一個婚禮嗎?麥可和漢娜要結婚了!」那是個美麗的婚禮。養老院裡的每一個人都盛裝出席觀禮。漢娜穿著一件明亮的米黃色禮服,看起來十分美麗。麥可穿著深藍色的西服,挺拔的站著。他們請我當伴郎。養老院給了他們自己的房間。 如果你想看一對表現得像是青少年的七十六歲新娘與七十九歲新郎的話,一定要看看這對夫婦。這是這份持續了將近六十年的愛情最完美的結果。林前13:8 愛是永不止息。
皮夾裡的信
1985年,讀者文摘刊登了這篇文章。在2012年十一月份的文摘裡,讀者文摘打破原則又把它重登。
特轉載於此,與諸位分享!
一個天氣凜冽的冬日,我走路回家之際,在街上絆到了一個某人掉在街上的皮夾。
我撿起皮夾,翻看內部,想找尋失主的資料,然後打電話通知他。
但皮夾裡只有三塊錢和一封被折著,看起來好像已經放在皮夾裡很多年的信。
信封已經磨破了,唯一看得清楚的是寄信人的地址。
我把信打開,希望能找出一點兒線索。
我找到了寄件日期,這一封信竟然是一九二四年寫的,這是一封將近六十年前寫的信。信上的字跡很漂亮、很女性化。信紙是淡藍色的,左上角印有一朵小花。
那是一封情人間的道別信,收信人名叫麥可,寄信人署名漢娜。
漢娜說說要和麥可分手,只因為母命難違。
即使如此,漢娜信上說自己還是會永遠愛著麥可。
那是一封很美的信,但除了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叫麥可之外,根本找不到其他訊息。
如果我打電話到查號台詢問,應該可以找出信封上地址的電話號碼。
我打電話到查號台說:
「是這樣的我撿到了一個皮夾,我試著找出失主,但皮夾裡面夾著一封信。請問你有沒有辦法依著信封上的地址查到電話號碼?」
查號台的服務人員說必須問一下主管才知道。那位主管猶豫了一下才說:「是有一個電話號碼列在這個地址下面,但我不能把號碼給你。」
她說基於禮貌,她會打電話到這個號碼,然後轉述我講的話,讓接電話的人決定是否要和我通話。我等了幾分鐘,然後那名主管回到了線上。「有人願意跟你通話。」
我問跟我通話的女人認不認識誰叫漢娜。
跟我說話的人嘆了口氣說:「這間房子前任的屋主有個女兒名叫漢娜。但他們三十年前就搬走了!」「你知道那家人現在可能搬到哪兒去了嗎?」
「我記得幾年前,聽說漢娜要送母親到養老院去。」電話另一端的女人說。
「如果你和養老院聯繫的話,可能就會找到那個女兒了。」
女人給了我養老院的電話,我打了電話過去。
接電話的女人告訴我此人已在數年前過世了,但養老院卻還有這個女兒住處的電話。
我謝過養老院的人,然後撥了她給我的號碼。
接電話的女人告訴我,漢娜現在也住在養老院裡。
「這整件事真是荒謬,」我這樣想著,「為什麼我要費這麼大的勁去找一個皮夾的主人?」
雖然如此,我還是打電話到那家養老院,因為據說漢娜就住在那兒。
接電話的男子告訴我:「是的,漢娜是住在這兒沒錯。」
即使當時已經晚上十點鐘了,我還是問能不能立刻過去看她。
男子吞吞吐吐的說:「如果你想的話,你可以碰碰運氣。她可能還在娛樂室裡看電視。」
我向他道謝後,立刻開車去養老院。夜間護士和警衛在門口和我打招呼。
然後我們一起登上那座巨大建築物的三樓。
在娛樂室裡,護士介紹漢娜給我認識。她是一個個性甜美、滿頭銀髮的老太太。
臉上帶著笑容,眼睛明亮有神。我告訴她我撿到了一個皮夾,然後把信拿給她。
她看到左上角印著小花的淡藍色信紙時,深深的吸了口氣,然後說:「年輕人,這封信是我和麥可最後的聯繫。」
她將頭轉開了一會兒,深思後輕聲的說:「我非常愛他,當時才十六歲,母親認為我太年輕了,因此禁止我們交往。他真是英俊,看起來就像演員史恩康那萊。」
她又說:「他全名叫麥可.高斯汀。如果你見到了他的話,請告訴他我常想起他。」
她遲疑了一下,幾乎咬著嘴唇又說:「告訴他我還愛著他。」
她眼中含淚的笑著說:「我從沒結過婚,因為我覺得沒有人比得上麥可。」
我謝謝她與我談話並向她告辭。我搭電梯回到一樓。
站在門邊的時候,警衛問我:「那個老太太有幫上你的忙嗎?」
我說她給了我一個線索。
「至少我現在知道了失主的姓氏。不過我想我會先暫停一陣子。我花了幾乎一整天的時間找尋這個皮夾的主人。」我拿出皮夾,那只是個有紅色襯裡的普通咖啡色皮夾。警衛看到皮夾後說:「喂,等一下!那是高斯汀先生的皮夾,我一眼就認出來裡面的紅襯裡。他總是不停的丟掉這個皮夾。我至少在走道上幫他把皮夾撿回來過三次。」
我問:「誰是高斯汀先生?」這時我的手開始棧抖了起來。
「他是住在八樓的一個老先生。那絕對是麥可?高斯汀的皮夾。他一定是散步時不小心丟掉的。」
我向警衛道謝後,急速奔向護士站。
我將警衛的話對護士至轉述,然後和她一同搭電梯上八樓。
我不停的祈禱,希望高斯汀先生尚未就寢。
到了八樓,護士說:「我想他還在娛樂室裡。他喜歡在晚上看書。他是個討人喜歡的老人家。」
我們走到唯一還有燈光的房間,房裡有個男人正在看書。
護士走向他,問他是否掉了皮夾。
高斯汀先生驚訝的抬起頭,用手摸摸褲子後面的口袋,然後說:「真的不見了。」
「這個好心的先生撿到了一個皮夾,懷疑可能是你掉的。」我把皮夾拿給高斯汀先生。
他看到皮夾時,臉上帶著微笑,明顯的鬆了一口氣,他說:「是,是我的皮夾!一定是今天下午掉的,我一定要犒賞你。」
「不,不用了。謝謝你!」我說:「但我必須告訴你一件事。因為我想試著找出失主,所以讀了信。」
他臉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你讀過信了?」
「我不僅讀了信,還知道漢娜現在人在哪裡。」他的臉色突然轉白。
「漢娜?你真的知道她在哪裡?她好嗎?她還是像以前一樣漂亮嗎?求你趕快告訴我。」他哀求道。
「她過得不錯,還像你剛認識她的時候一樣漂亮。」我輕聲道。
老先生帶著期盼的微笑問道:「你能不能告訴我她在哪兒?我想要明天打電話給她。」
他握住自己的手說:「先生,你知道嗎?我是多麼的愛著這個女孩,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的生命等於結束了。我一直沒結婚,我想我永遠都愛著她。」
我說:「麥可,跟我來。」
我們搭乘電梯下到三樓。
通往娛樂室的走道一片黑暗,只有 一兩 盞小燈還亮著。
漢娜獨自坐在娛樂室裡看電視。
護士走向漢娜。「漢娜,」護士輕聲地喊,然後指指在我身旁的麥可,「你認識這個人嗎?」
漢娜推推眼鏡,看了一陣子,一句話也沒說。
麥可幾乎自言自語的說:「漢娜,我是麥可。你還記得我嗎?」
漢娜喘著氣說:「麥可!我不相信!麥可!真的是你!我的麥可!」
麥可緩緩的走向漢娜,然後兩人相互擁抱。護士和我流著淚相偕離開。
我說:「看啊!看神是怎樣安排的!如果注定怎樣,便一定會怎樣。」
大概三周後,養老院的人打電話到我辦公室。
「你這個星期天有空到這兒出席一個婚禮嗎?麥可和漢娜要結婚了!」
那是個美麗的婚禮。養老院裡的每一個人都盛裝出席觀禮。
漢娜穿著一件明亮的米黃色禮服,看起來十分美麗。
麥可穿著深藍色的西服,挺拔的站著。他們請我當伴郎。
養老院給了他們自己的房間。
如果你想看一對表現得像是青少年的七十六歲新娘與七十九歲新郎的話,一定要看看這對夫婦。
這是這份持續了將近六十年的愛情最完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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