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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整理發表 . 寫于2012-01-13>

 

又是一聯串令人心有戚戚焉的情殺命案

喜歡一個人. 愛一個人...

無論你有多愛? 請尊重... 對方永遠是有自主權利的 "人"

對方想離開. 不愛了! 這絕對是他(她)的自由和選擇權利

不愛 / 離開... 的對錯... 與你無關

對他(她)的愛理應包含祝福他(她)的離開... 

 

對於近日在日本遇害的女孩. 以及疑似加害者選擇自戕結束生命的慘案. 除了令人心痛外.

也讓我們不禁感嘆... 新時代年輕人的愛情觀到底怎麼了? 龜岡在報上看見這篇文章.

認為值得PO上來與網友分享... 也請與你的子女 / 親人 / 朋友... 一起分享. 

(攝影 / 引文: 龜岡忍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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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看法: 不要以對方喜不喜歡你 評斷自己優不優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台灣女留學生在日遇害,疑因之一是感情因素所致,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廖玉蕙表示,本案屬於「特例」,雖不確定兩人曾否交往,但她分析,個性「宅」的人,與外界接觸少,容易集中精力投入一件事、一個人,尤其在海外,親友不在身邊,也有可能把同儕之間的關心照顧,誤當成是戀愛。 

  廖玉蕙說,她常勸年輕學子要看待挫折,從歷史上看,談戀愛很少一兩次就成功,過幾十年再回頭看,或許會慶幸因不適合而及早分手,也因曾有挫折,使自己往後面對感情更成熟理性。  

  張老師基金會副執行長黃正旭說,建議交朋友要拉長觀察期,在不確定自己和對方的感情時,不要單獨約會,避免誤會;當對方想掌控你每天的行蹤,強迫你須照他的心意走,此時就要向外求助,甚至中斷學業、轉學、離開危險情境。 

  黃正旭表示,一般從陌生到朋友到進一步往下走,應先確立彼此的認知是否同步,若一方覺得「只是朋友」,一方卻認定是「男女朋友」,就會因認知落差而發生衝突。 

  黃正旭說,從前談戀愛要磨很久,曖昧期可能長達一、兩年,如今年輕人談感情則很「速食」,看個電影、講個電話、在網路MSN上聊得來,就視為男女朋友在交往;尤其在海外,遇到故鄉人,更有份親切感,感情投入更快,加上男生本來就比較不會表達,可能他默默在旁看著女生就代表「愛妳」,即使女生沒有來電的「fue」,他可能已陷得很深;但男方千萬不要以女方「喜不喜歡你」,評斷自己「優不優」,應樂觀思考,自己只是不那麼適合對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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